商人陳振聰被控偽造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囑案,陪審團昨晚裁定陳振聰偽造及行使虛假文書,兩項罪名成立。今早再開庭,目前辯方已完成求情程序,預料中午十二時前法官將宣讀判詞。庭上法官形容偽造遺囑是死無對證,是搶走死者財產的行為。
陳振聰在荔枝角收押所度過一晚後,早上坐囚車到高等法院;他的太太、女兒及弟弟早上未到九點已到法庭,並到囚室探望陳振聰。
辯方求情時表示,陳振聰的案底發生於27年前,之後一直奉公守法,希望判刑不要考慮該案底;又表示三兒女年幼,要求考慮背景。辯方又指陳振聰無意取走整筆遺產,希望法官考慮用較低的量刑起點,不過法官麥機智不認同,指2002年的遺囑要求將所有遺產留作慈善用途,批評偽造遺囑是死無對證,是一種搶走死者財產的罪行。
控方開庭時表示,陳振聰多次換律師、又申請毋須答辯,企圖拖延審訊,認為陳振聰濫用司法程序,導致要展開初級偵訊及重新驗證遺囑DNA,認為是騎劫法庭時間及浪費公帑。控方表示,必須向陳振聰討回初級偵訊及DNA檢驗費,共二百多萬元。
不過辯方反駁,認為陳振聰有權行使權力,先在裁判法院測試控方表面證據,又表示陳振聰仍欠稅局稅款及華懋慈善基金及遺產管理人的訟費,而且基金早已向陳振聰申請禁制令,陳振聰根本沒足夠現金。